皖北煤电集团总院 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须知 1、携带“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”; 2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; 3、新生儿入户口的姓名(切记一旦确定无法更改,请慎重填写); 新生儿母亲如不能亲自办理,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,被委托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。 1、于本院出生30天以内的单胎、活产新生儿; 2、夫妻双方均为安徽省内户籍且民族相同; 3、婚内生育; 4、新生儿落户地为安徽省内。 1. 5. 9. 13. 17. 21. 25. 注意事项:领取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门诊二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领取。 1、在办理前请确认新生儿姓名、提前完成网上申请。 2、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。 3、产房发放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(用黑色笔填写); 4、若新生儿母亲不能现场办理,要携带有母亲签名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授权委托书。(不能涂改) 特别提醒: 1.首次签发登记表上的地址栏填需填写身份证上的地址 2.切记窗口领取不能邮寄 3.切记:父母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,不得过期! 4.双胎、单亲、分娩超过30天的,外省的均不能办理 5.周一到周五按照医院工作时间办理,周末不予办理 6.如操作不好手机的,可以携带产妇手机(登录好皖事通APP),至办理处由工作人员代为办理。 = 免责声明:本文仅做为健康科普及医院新闻发布,不用于任何商业广告目的,且不提供诊疗建议,也不能替代医院的检查和治疗。如有相关疾病,请及时去正规医疗机构就诊,谨遵医嘱。 部分图文素材来源于网络,如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。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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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5-3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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