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,提高参保群众生育医疗保障水平,依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》(中发〔2021〕30号)精神,现就实施完善我省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有关措施通知如下:
"迎接新生命,爱满人间;生育希望,传承美好。家庭添丁,幸福倍增,医疗保障让您安心生育。专业团队,从起点守护成长每一步;政策扶持,为您减轻生育负担。亲子同行,共绘未来无限可能;爱与责任并重,携手共筑幸福家园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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